关于做好2023年单位级会计科目体系设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提高财务报告编报质量动员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会计核算基础,我们于今年9月制定印发了《国管局系统级会计科目体系及使用说明》。为确保新会计科目体系顺利上线以及全局财务核算正常开展,请各单位根据《国管局系统级会计科目体系及使用说明》要求,在系统级会计科目体系下完成2023年单位级会计科目体系设计,包括科目编码、科目名称以及辅助核算项,并填写《单位级会计科目体系(模板)》(请在财务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于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财务管理司综合监管处(金佳内网邮箱或jinjia@ggj.gov.cn)。
单位级会计科目体系设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明细科目需在系统级会计科目的下级设置,不得增设与系统级会计科目平级或与辅助核算项重复的明细科目。
(二)辅助核算项中,“单位往来”、“个人往来”、“项目”、“预算来源”、“功能分类”、“经济分类”属于系统级辅助核算项,不得独立设置与系统级辅助核算项性质重复的辅助核算项,例如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客商信息应当在“单位往来”下添加,不得另行设置供应商或客户等辅助核算项。
(三)单位自行设置的单位级辅助核算项每一级编码位数均为4位。例如,单位自行设计辅助核算项“部门”,辅助核算内容为餐饮部A厅、B厅,辅助核算编码为“00010001”、“00010002”。
我们将在年底前制作2023年财务管理服务平台会计科目设置操作手册,指导各单位完成本单位会计科目体系及辅助核算项导入、年底结转以及期初数据录入、报表公式更新等相关工作。
财务管理司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