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长期挂账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提高财务报告编报质量动员会议精神,提高局属单位资金使用效率,夯实财务管理基础,现就加快推进局属单位长期挂账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局属各单位3年以上长期挂账的应收、应付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应当包括账面记载所有往来款项以及未在账面反映但客观存在的债权债务事项,切实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二)明确责任。局属各单位应当明确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项项有着落,笔笔有回音。
(三)完善制度。局属各单位应当在清理工作中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往来账款及时清理,减少往来款长期挂账,避免形成坏账损失。
三、工作步骤
(一)梳理形成往来款项清理清单。局属各单位应当全面梳理本单位往来款项,对3年以上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研究提出清理意见,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清理时间,形成往来款项清单(见附件,电子版请在财务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于2022年9月15日前报送财务管理司。
(二)分类推进往来款项清理。对事实清楚的往来款项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对账龄较长且有争议的往来款项,要逐一与相关单位或个人查证核实,按相关规定开展清理工作,力争年底前取得实质性工作成效,夯实财务报告基期数据。
(三)及时反馈往来款项清理结果。局属各单位应当在提高财务报告编报质量专项周报中及时反馈清理结果,准确报送往来款项清理阶段性工作情况。
附件:3年以上往来款项清单(模板)
提高财务报告编报质量工作专班
(财务管理司代章)
2022年9月6日
(联系人:魏浩然 83084607)
- 附 件:
- 3年以上往来款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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