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服务平台 2021-12-2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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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采购工作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5要求,我们将组织开展2021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中央有关部门对2021年组织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应当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策要求,加强部门协作,为脱贫地区产业振兴积极贡献力量,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努力为脱贫地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强化定点帮扶

河北省阜平县是我局定点帮扶县。近期,我局印发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明确提出要“持续帮扶河北省阜平县,努力为老区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帮老区人民排忧解难”。目前,阜平县已有多家企业入驻平台,在售米面粮油、新鲜水果及各类农副产品百余款。各单位应当将助力乡村振兴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积极购买阜平县农副产品,帮助老区群众增收致富。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预留份额。2021年,各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材采购份额,并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832平台”)开展采购。局属企业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同时,鼓励各级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工会组织采购金额将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二)特殊情形。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应当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并在采购人管理系统中开通交易账号;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应当明确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无食堂的预算单位,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

(三)采购渠道。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在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出且在平台上线销售的农副产品。各单位应当通过“832平台”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并及时支付货款。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此外,“832平台”今年将不再支持平台外采购单据的上传认证,请各单位直接在平台下单采购。

(四)信息填报。各单位应当于614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请各单位明确1名负责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的部门联系人,并于614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至财务管理司综合监管处。

下一步,财务管理司将会同局定点帮扶办对各单位采购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向局领导专题汇报。

 

 

财务管理司                局定点帮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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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李武 55605436  阜平县农副产品联系人及电话:李卓群 18366112783